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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精于勤荒于嬉 行成于思毁于随

上海陆家嘴金融商业区斥地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4-04 15:27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2年末总股本4,034,197,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544,616,654.4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区域开发板块方面,按照“十四五”规划纲领,2022年,上海继续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办公楼租赁活跃度渐渐复苏,租金止跌企稳。行业需求方面,基金、银行、保险等头部金融企业依然是上海办公楼需求的基石力量,而人工智能、大数据及高精尖制造等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也正逐渐改变传统办公楼的租户结构。未来,上海办公楼将有多个优质板块的优质项目入市,浦东“金色中环发展带”的副中心与潜力地区也将逐步交付投用,新兴板块联动效应逐渐成型,促使在沪企业选址向进一步多元化发展。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11月,信贷、债券、股权融资组合政策相继落地,为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提供积极支撑。上海一方面持续强化房地产金融监管,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租赁住房,另一方面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服务板块方面,随着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有效形成,2022年,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强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同时,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抓好风险处置工作,强化金融领域反垄断工作,从严监管信托行业融资业务,助推证券行业纵深改革,促进寿险行业回归保障本源,不断推进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风险防范并驾齐驱。

  2022年,公司继续以商业地产为核心业务,以商业零售和金融服务为延伸,构建“商业地产+商业零售+金融服务”发展格局。在浦东“五大倍增行动”的引领下,公司深度参与新兴区域的发展。以“金色中环发展带”为中心,公司积极推进所参与的前滩、张江科学城和川沙新市镇项目的开发建设。随着张江“科学之门”西塔这一标志性项目的外框整体结构封顶,公司在“金色中环发展带”的建设继续向纵深挺进,为助力浦东完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构建,现代化城区全面建成,现代化治理全面实现”的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时,公司继续聚焦主业发展,整合资源,提升核心资产价值。坚持“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运营”的理念,提高项目开发及运营水平,加强团队专业化管理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致力成为“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打造“陆家嘴”品牌价值。

  一方面,公司优化商业地产租赁业务,做精做强长期持有的核心资产运营,打造楼宇经济新高地,积极推进并研究住宅产品的销售和部分办公楼宇的转让,以实现资产的有序流动。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对金融服务板块的管控,立足“一优一特一重整”,推进实施持牌机构差异化管理,积极防范与化解风险,推动地产与金融业务协同,促进金融板块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是长期持有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短期出售或转让住宅及零星物业。在做优做强商业地产的同时,深化与金融板块的业务协同,积极落实“区域开发+金融服务”双轮驱动战略,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风险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专业能力,科学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各专业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全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含临时董事会),召开1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为公司各项决策和重要经营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保障。

  1、2022年度营业收入117.62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收入100.42亿元,金融业务收入17.20亿元。

  2、2022年度房地产业务成本63.20亿元,金融业务成本及管理费用5.93亿元。

  ①合并报表范围内长期在营物业租金现金流入,合计35.77亿元,主要包括:

  办公物业。主要包括甲级写字楼与高品质研发楼。2022年度租赁流入30.44亿元,比2021年度减少1.91亿元,同比减少6%。

  目前公司持有长期在营甲级写字楼共23幢,总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末,上海成熟甲级写字楼(运营一年及以上)的平均出租率为85%,平均租金8.15元/平方米/天。天津甲级写字楼的出租率为60%,平均租金3.45元/平方米/天。

  高品质研发楼包括园区型的上海市级软件产业基地----上海陆家嘴软件园区以及陆家嘴981大楼。截至2022年末,长期在营高品质研发楼总建筑面积超过32万平方米,出租率达到90%,平均租金6.05元/平方米/天。

  商业物业。2022年度租赁流入2.44亿元,比2021年度减少2.1亿元,同比减少46%。

  商业物业主要包括陆家嘴96广场、陆家嘴1885、陆悦坊(含花木及金杨)、陆家嘴金融城配套商业设施以及位于上海、天津的两个陆家嘴L+MALL。截至2022年末,商业物业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其中成熟商业物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出租率情况为:陆家嘴96广场出租率为86%;陆家嘴1885出租率为99%;上海陆家嘴L+MALL出租率为92%;天津陆家嘴L+MALL出租率为73%;花木陆悦坊出租率为52%。

  公司办公物业及商业物业租赁流入减少,系积极履行国有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了租金,彰显国企担当。

  酒店物业。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为2.51亿元,比2021年增长1.41亿元,同比增长128%。

  公司酒店物业包括:上海前滩香格里拉酒店、东怡大酒店、陆家嘴明城酒店、天津陆家嘴万怡酒店。其中,东怡大酒店配备209间房间,2022年GOP率为6.39%,平均出租率为70.85%;陆家嘴明城酒店配备221间房间,2022年GOP率为28.56%,平均出租率为98.17%;天津陆家嘴万怡酒店配备258间房间,2022年GOP率为-13.29%,平均出租率为38.87%。上海前滩香格里拉酒店配备585间房间,2022年GOP率为5.2%,平均出租率为27.4%。

  公司持股50%股权的前绣实业、新国博、富都世界以投资收益方式计入合并报表。

  前绣实业。前绣实业为前滩太古里的运营主体,2022年度租赁收入为3.41亿元。

  富都世界。2022年度租赁收入为0.71亿元,较2021年度的0.91亿元减少21.98%。

  收入主要来自于前滩东方悦澜、天津海上花苑二期等项目。2022年度累计住宅物业合同销售面积7.1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0%;合同销售金额68.79亿元,同比上升40%;在售项目的整体去化率为100%。

  合并报表范围内,2022年度,公司实现19.09亿元物业管理收入,较2021年度的18.66亿元增加2.30%。

  合并报表范围外,前绣实业2022年度实现物业管理收入1.02亿元。新国博2022年度实现1.94亿元的服务性收入和补贴收入,较2021年度的2.71亿元减少28.41%。富都世界2022年度实现物业管理收入0.39亿元,较2021年度的0.43亿元减少9.30%。

  2022年度金融业务实现收入17.2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4.62%。

  竣工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18.79万平方米,为川沙C04-12地块、苏州8号地块。

  续建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129.67万平方米,为张江中区73-02地块、张江中区74-01地块、张江中区75-02地块、张江中区57-01地块超高层办公楼、张江中区56-01地块、前滩54-01地块、川沙C04-13/14地块、川沙C06-01/02地块、竹园2-16-1地块、潍坊社区497-02地块。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息负债(陆金发仅包含其母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由五部分组成:短期贷款、长期贷款、中期票据、应付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CMBS)。2022年末余额为587.97亿元,占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的46.78%,较上年末的506.15亿增加16.17%。其中:短期贷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贷款)为186.08亿元,长期贷款为94.80亿元,中期票据为123亿元,应付债券(公司债)为5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CMBS)为129.09亿元。

  公司2022年度当年利润来源主要由房地产销售、租赁及金融业务组成。其中:长期持有物业出租毛利率为70.72%;房地产销售毛利率为25.04%;金融业务利润率为65.54%。

  (1)税金支出:公司2022年度共缴纳税金32.88亿元,较2021年度减少24.46%,占营业收入117.62亿元的27.95%。

  (2)投资性房地产摊销:根据公司会计制度,2022年度摊销投资性房地产7.73亿元。

  (3)现金分红支出:2022年,公司向股东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共计21.5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07%。

  (4)员工薪酬支出: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员工总数6069人,人数同比增加7%,薪酬支出总额为12.44亿元,人均22万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公司要牢牢把握服务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的坐标定位,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紧密围绕董事会目标要求,助力浦东开创经济高质量发展崭新局面。

  2023年,公司将继续参与并助力引领区建设向更深层次推进。充分发挥专业团队在区域开发方面的优势,聚焦张江科学城核心区建设,确保各项目按计划推进,助力其成为科技力量的集聚地。竹园2-16-1项目要保证顺利竣工交付;川沙C04-13/14地块商业项目要完成竣工,C06-03住宅要完成结构封顶。同时,集团委托的各项目也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确保受托承接的洋泾项目、荣成昌邑项目以及前滩、御桥等新兴区域得以高质量开发,以全新的地标展示浦东的新形象。2023年,公司拟竣工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续建项目9个,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

  作为集团系统区域开发、建设的实施平台,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项目运营和管理能力,完善区域开发全系列产品标准,努力成为一家具有卓越竞争力的大型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

  公司将继续聚焦业务统筹,夯实区域发展基础,持续推进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方向的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控能力;将继续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为公司筹措未来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同时探求更优的融资方案,降低融资成本;将积极推进ERP系统的II期工程,探索并落实线上营销工作管理系统,为业务纵深发展提供系统支持,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为实现浦东新区“稳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目标,公司将全力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招商引资,发挥产业聚集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服务,多方位夯实招商稳商工作,与客户共同发展,展示引领表率。

  办公楼宇营销方面,将通过营销资源共享机制,提升内生动力和外延拓展。要采取高效有力的措施,加速陆家嘴区域项目运营和去化存量。张江科学城核心区项目要充分发挥张江科学城功能效益,联动前滩国际商务区,挖掘浦东核心领域科技总部类企业的成长潜力,率先针对“科学之门”西塔等项目的运营进行产业链客户的对接与商谈。要加强与行业赛道企业的协作联动,精准招商,推动即将入市的川沙企业中心成为区域活力高地。在新的一年中,公司将继续研究探索创新城市中心/副中心开发过程中各类资源集约化利用的举措和实现途径,通过资产合理配置为公司持续发展积累动力。

  商业零售发展方面,面对众多存量商业的竞争,要引领区域消费升级,提升用户的体验。张江、川沙在建商业项目需要引入更多主力品牌,加强品质管理和推广亮点。根据公司商业战略规划,做好上海L+MALL局部区域的调整和品牌升级,以“L+MALL系列”、“九六广场系列”、“陆悦系列”三条品牌线为抓手,强化公司商业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在营商业的客流量和效益,提高品质管理和服务水平,助力上海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将“一切为了客户”的理念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不断加强服务保障能力和提升服务品质。推进3+3智慧物业系统覆盖,实现全方位数字化管理,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果。继续服务好第六届进博会,努力成为商办及会展物业管理领域最可信赖、最受尊敬的引领者。

  有序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紧紧围绕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度参与陆家嘴金融城东扩及前滩国际商务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一方面做优做强公司主业,打造“陆家嘴”标杆品牌,另一方面提高公司持有的优质资产规模和比重,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持续做好内控管理。以服务公司战略为核心,以业务为导向,推进合规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全员合规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强化计划管理,加强风险排查,完善投资管理流程,有效加强内控,为公司稳健发展夯实根基。

  坚持“一优一特一重整”战略。督促各持牌机构贯彻金融板块国资国企改革措施,推进未来投资方向研究,持续推进陆家嘴信托业务转型升级,打造陆家嘴国泰人寿业务特色,提升爱建证券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效率。加强金融板块各持牌机构间的交流,推动客户、产品和资源整合,提高资金端和资产端协同效率,探索金融板块与地产板块的业务协同。

  2023年,公司将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根本遵循,把握新时代脉搏,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为浦东打造引领区,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2023年公司经营工作收入计划如下:预计现金流入263.46亿元,流出382.98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总流入126.46亿元,总流出248.73亿元;金融业务流入129亿元,流出128.25亿元。利润坚持稳中有升,并按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积极回报股东。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本部(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监事李旻坤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明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4,739,736.7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4,034,197,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4,616,654.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对于利润分配的指引性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在保证股东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内容:公司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d88.com手机客户端,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公司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鉴于陆家嘴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许可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总资产为23,346,515.46万元,净资产为5,689,543.08万元。2022年1-12月,陆家嘴集团营业总收入为1,989,691.46万元,净利润为174,181.26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五)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六)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加入本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之约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七)信托的投资标的范围:受托人发行的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信托产品及各类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券、债券逆回购、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标的资管产品等。

  (八)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受托人以全部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和其他负债(浮动信托报酬除外)后的余额为限,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金融板块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加强金融板块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的战略规划。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直接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225%,贷款期限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详见公告临2020-029)

  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向新辰投资提供的股东贷款已全部收回。2022年1-5月,上述交易收到利息总计人民币172.19万元。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1-008、临2021-016)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2-006、临2022-02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1.04亿元,贷款利率3.65%-3.70%。2022年1-12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2,221.39万元。

  (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桥公司”),交易价格为39,391.98万元。(详见公告临2022-032、临2022-039)

  2022年9月23日,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已收到了减资款,新高桥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四)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依公司”)将其所持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公司”)的2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陆家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至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茂公司”),交易价格为24,673.95万元。(详见公告临2022-033、临2022-040)

  2022年9月14日,智依公司已收到了本次交易的价款,新辰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企业产权登记。

  (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陆家嘴集团、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滩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耀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筠置业”),注册资本150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60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60亿元;前滩投资持股比例为20%,认缴出资额30亿元。(详见公告临2023-010)

  (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陆家嘴集团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前滩投资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上交易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告临2023-013、临2023-014)

  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徐而进,独立董事王忠、乔文骏及何万篷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至本报告期末,没有发现公司存在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禁止的违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以上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资金往来和担保行为,避免担保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d88.com手机客户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结论。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总股本4,034,197,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4,616,654.40元。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对于利润分配的指引性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在保证股东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3-024)。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融资总额(包含长期融资)及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议案》

  1、同意2023年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仅含母公司)包括贷款、债券(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债权融资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债权融资产品等)、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信托产品等在内的各类有息债务融资的增加额按不超过人民币250亿控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2、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股东贷款合同、协议及文件。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在2023年度融资总额范围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2023年度融资总额(包含长期融资)及接受控股股东贷款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以及《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在2023年度融资总额范围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鉴于公司正处于各项业务发展的关键阶段,在建项目数量多、资金需求量大,控股股东愿意向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支持,促进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此项贷款交易能够为公司带来所需要的资金。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项交易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本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25)。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公司2023年度融资总额预算内融资工作相关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融资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仅含母公司)可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理财类产品及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信托、证券理财类产品,上述购买同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认为: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投资理财活动能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涉及委托理财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临2023-026)。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以及《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这些关联交易。

  本议案所涉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项议案涉及日常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27)。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算总额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算总额由公司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算总额。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由公司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

  本项议案中的2023年度公司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项议案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28)。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同时: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可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执行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公司,旨在支持被资助对象经营发展,有利于加快被资助对象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宜。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3-029)。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顾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认为: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顾靖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对于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是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而制订。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稳定、持续,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我们认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3-031)。

  顾靖,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教师,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上海市京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上海市长宁区律工委主任、上海市长宁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内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贷款。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融资总额内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贷款,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

  鉴于陆家嘴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如实际发生则构成关联交易。

  许可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总资产为23,346,515.46万元,净资产为5,689,543.08万元。2022年1-12月,陆家嘴集团营业总收入为1,989,691.46万元,净利润为174,181.26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本次贷款余额在2023年度融资总额范围内(详见公告:临2023-022),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方便快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直接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225%,贷款期限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详见公告临2020-029)

  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向新辰投资提供的股东贷款已全部收回。2022年1-5月,上述交易收到利息总计人民币172.19万元。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1-008、临2021-016)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2-006、临2022-02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1.04亿元,贷款利率3.65%-3.70%。2022年1-12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2,221.39万元。

  (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桥公司”),交易价格为39,391.98万元。(详见公告临2022-032、临2022-039)

  2022年9月23日,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已收到了减资款,新高桥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四)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依公司”)将其所持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公司”)的2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陆家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至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茂公司”),交易价格为24,673.95万元。(详见公告临2022-033、临2022-040)

  2022年9月14日,智依公司已收到了本次交易的价款,新辰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企业产权登记。

  (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陆家嘴集团、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滩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耀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筠置业”),注册资本150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60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60亿元;前滩投资持股比例为20%,认缴出资额30亿元。(详见公告临2023-010)

  (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陆家嘴集团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前滩投资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上交易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告临2023-013、临2023-014)

  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理财的产品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发”)仅含母公司] 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银行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托、证券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为防范风险,将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方。公司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门为委托理财事宜的具体经办部门。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主体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切实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等。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分析与评估,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投资理财活动能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告临2023-022)。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所涉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金额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树木种植经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市政设施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水电安装,园林绿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零售,停车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库(场)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咨询、环保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设施养护及维修,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赛事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健身休闲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育路227弄6号15层1508-A单元(实际楼层为第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育路227弄6号15层1503-C单元(实际楼层为第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5)上海仁陆置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